Wednesday, October 26, 2011

一個人去跑步

前幾日離開香港工幹,帶了高木直子的繪本,一個去去跑步同行,在飛機上未到步已差不多看完。故事主角,她對跑步有著一份衝勁與熱誠,不夠一年,就有計劃地完成了 42.195 公里的馬拉松壯舉。而我,跑了半年,就連 10k 也感到好吃力。跑一日不跑一日,都未有明顯成果。

其實之前都講過,跑步只是,好過上網,一種消磨時間的狀態,那段時間因為太過沉迷此玩意,更加令到肌肉受傷,真是得不償失,不過,人生總有些時間,要承受呢類如當頭棒渴的教訓。

書展時買的一本書,一個人去跑步

坐飛機好短時間,輕輕鬆鬆差不多看完了。

這次在路途上有好多憂慮,未能盡興,幸好全部都 come over 了。要好好生活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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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喜歡一個人,是在不傷害自己的情況之下,讓他開心快樂,是一件難得的成就。如果我覺得一切的事情對自己有傷害,或者他的開心快樂已經和我無關,我嘗試選擇放手。

我只想心裡平靜,所以我選擇放手了,我已經放手了,我已經放手了。k 說,如果你一直都不開心,只在見到他的時候開心一陣子,這樣做不值得。為甚麼要為一個不值得的人而一直不開心下去呢?我只想心裡平靜,我不想做一些對不起自己對不起別人的事,我不要他了,因為太多的不開心是不值得,我需要一個簡單的善惡分明的世界。雖然我的日記 open to pubic,但我心裡覺得,如果一個人恨心傷害素未謀面的我來換取自己快樂,沒資格看我的日記,請自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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